关于重庆市长公开信箱,我已经写过几篇文章了,其中不乏批评的意见。原以为仅仅是我个人的感觉,实际情况可能不是这样的。今天到网易邮箱收邮件,就在网易首页看到三篇关于重庆市长信箱的报道。一字不改,将三篇报道全文转抄如下,并附网址,以供“有关部门”参考。
【第一篇报道】
重庆市长信箱承诺支付欠款未兑现 疑遭下级忽悠
2008-08-29 03:39:48 来源: 中新网(北京) 网友评论 291 条 点击查看
核心提示:重庆一家建筑公司的施工款遭到巴南区体育局拖欠,公司负责人向市长公开信箱求助。市政府值班室当即转市建委办理回复称,巴南区体育局将于7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180万元工程款。但如今一个月已过去,建筑公司至今没收到一分钱。
中新网8月29日电 昨天早上,何毅刚走到办公室,几个民工就围了上来,讨要工资。
“市长公开信箱上都写得清清楚楚,说巴南区体育局7月30日前就向公司支付180万元工程款。娃儿马上就要开学了,拖了一年多的工资也该给我们了!”为首的民工拿出打印的市长公开信箱办理回复。
何毅是巴南区一建筑公司的负责人,民工的说法让他有口难言。“市长公开信箱的回复是这样写的,但巴南体育局到现在根本就没有付那180万元呀!下级政府部门忽悠市长公开信箱,可把我给忽悠惨了。”何毅说。
多次追欠没有结果 求助市长公开信箱 这究竟怎么回事?
原来2006年,何毅的公司中标“重庆市巴南区体育馆挡土墙及平基土石方工程”的施工。2007年1月,公司进场。5月初,工程提前完工,6月,工程质量验收通过。
施工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经评审的工程款,发包人应在评审结束后的30日内向承包人付清”。否则,发包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何毅说,该工程造价为369万多元,工程施工过程中,巴南区体育局没有向他们支付一分钱的工程进度款,直到2008年春节才陆续支付了65万元。此后,公司无数次向巴南区体育局书面催要工程款,但每次都得到“没钱”的答复。
由于工程拖欠了民工工资,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今年7月12日,何毅向市长公开信箱求助,市政府值班室当即转市建委办理回复。没想到,8月5日在市长公开信箱公布的办理结果却让何毅沮丧不已。
承诺7月部分支付 至今没收到一分钱
这封编号为“市长信箱[2008]15705"群众来信办理结果称,巴南区体育馆挡土墙及平基土石方项目,属巴南区体育馆迁建项目一期工程。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区财政资金紧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巴南区财政评审中心对该项目的评审价,目前尚欠304万元。
回复的“处理情况”称,巴南区建委于7月14日召集区体育局、区劳动局、区清欠办等召开协调会,达成一致意见,制定了还款计划:“2008年7月30日前支付180万元,12月30日前付清所有工程尾款124万元。由巴南区财政局按协调会议计划分期拨款支付。”
“离7月30日快过去一个月了,这承诺的180万至今没有收到。”何毅不知如何是好。
为何没有按时支付 有关单位这样解释
为什么会办理回复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呢?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市建委。该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到市长公开信箱转办的这封群众来信后,办公室转给该委清欠办办理,其间办公室起到一个收发的作用。
建委清欠办负责人江鸿在外出差,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收到群众来信后,属于某个区县的工程一般转区县清欠办处理。至于是否关注该封群众来信办理中实际没有落实的情况,江鸿回答:“我现在在外面不好说!”
记者赶到巴南区建委,该委副主任陈宏说,该群众来信是由市清欠办转给该区清欠办办理的,区清欠办作了书面办理回复。对“7月30日前支付180万元”但至今未支付的问题,陈宏说这只是当时开协调会时,区体育局、区劳动局、区清欠办三家制定的还款计划。“当时只是一个想法,以为体育局能够在7月30日前落实资金,所以就这样回复市清欠办了。”
巴南区体育局有关负责人看到办理回复有些意外,“我还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回复,当时协调会上说积极解决落实资金,但并没有承诺在7月30日前支付180万元。倒是3家部门给区政府的紧急报告中申请的资金是180万元。”这位负责人说,“从区政府反馈回来的消息,此次只能落实到100万元资金,计划给何毅公司80万元,另外20万元还有其他安排呀!” (重庆晚报) (本文来源:中新网 作者:李伟)
网址:http://news.163.com/08/0829/03/4KG1KMBT0001124J.html
【第二篇报道】
只有30家单位执行政府文件说明什么?
只有近30家单位执行政府文件,这是重庆市长公开信箱传出的信息。2006年9月,有市民向市长公开信箱询问住房补贴的事情。因为该市已在2005年10月8日颁发了《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渝府发[2005]92号),到2006年9月马上就是一年时间了,可是很多单位根本就置之不理,政府部门也无所作为。该市民愤而投书市长公开信箱,语词激烈地说道:“住房补贴政策的文件已经下发近一年了,为什么还不执行?有令不行,必然有禁不止!就算财政困难,也该对市民有个交待嘛。民间欠款还有这样的说法:有钱钱来到,无钱话来到。’至少要对市民有个说法吧?怎能这么没有责任心?”
市长公开信箱收到该市民来信后,批转市国土房管局,9月13日,国土房管局对此回复如下:
“你好!
你的邮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市住房补贴实施的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2005年10月,市政府对原《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试行)》(渝府发[1999]11号)、《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试行办法》(渝府发[1999]12号)进行修订完善,出台了《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渝府发[2005]92号)及《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办法》(渝府发[2005]93号)。依据上述两个文件,为便于操作,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实施细则》(渝住改办发[2005]182号文)。我市住房补贴政策出台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陆续开始启动此项工作。目前,近三十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上报了本单位住房补贴实施方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单位上报方案进行会审,部分单位已通过审查,年底前,审查通过的市财政供给经费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将陆续到位。
对于自筹经费的市级企事业单位,按照文件规定,有条件有能力的可以按照我市住房补贴政策组织实施此项工作,我局将加强对这部分单位的政策指导。对于区县级单位,按照房改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当地房改部门根据本地住房补贴方案组织实施此项工作。
最后,感谢你对我市住房补贴工作的关心!"
(该回复可以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查到,该回复的地址为htt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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